居民异地死亡应该在哪开死亡证明
文成律师
2025-05-08
居民异地死亡,应在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。分析:根据《户口登记条例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公民在异地死亡的,城市在葬前、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、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死亡证明一般由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。提醒:若死亡证明开具受阻,或涉及遗产继承、保险理赔等复杂法律问题时,表明问题已比较严重,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进一步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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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1. 若选择向医疗机构申请:携带死者身份证、户口本及与死者关系证明,前往死亡地最近的医疗机构,说明情况并申请开具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。医疗机构会根据其医疗记录或现场检查情况出具证明。2. 若选择向公安机关申请:携带死者身份证、户口本、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,前往死亡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开具死亡证明。公安机关会进行现场勘查,并根据勘查结果出具死亡证明。3. 在取得死亡证明后,应及时向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,以便处理后续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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